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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工作职责

  •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管理科、组织科、干部科、人才工作科四个科室。组织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组织工作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协助学校党委认真抓好校内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选拔校级干部到上级党校培训,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做好校内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培养教育、选拔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积极抓好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抓好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有关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教育、选任等工作。

三、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同校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党代会筹备、党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抓好校内各基层党组织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校内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校内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

四、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党内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党建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

五、做好学校党校工作和学院党校的指导工作。利用学校党校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学术骨干和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好对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的集中培训;加强对各学院党校培训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检查。

六、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作用,做好党政管理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的申报引进以及省优秀专家的推荐、评选等工作;积极做好干部、人才援疆以及到地方或高校挂职锻炼等工作。

七、负责全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年报和上报,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中层干部出国(境)的政审;有关干部、党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搞好组织工作网站建设;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八、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联系党外人士的参谋和助手。统战部按照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支持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开展有益的活动,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政策,认真执行上级统战部门及校党委的决定和部署,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

2、协助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举荐和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

3、配合校党委做好对党外代表人士,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政治思想动态,分析并及时反应他们的意见建议。

4、认真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和其它党外人士的各项政策、对关系到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等重要政策问题提出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出力。

6、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指导校“侨联”“台联”“留联会”开展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7、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