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好2024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开展好2024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和指引,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理论武装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徽、缴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等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4.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5.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6.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精神;(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7.中共十堰市纪委关于印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个不准”》的通知。
(以上学习内容,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三、强化实干实为
1.扎实开展“三大行动”。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开展“三大行动”工作要求精神,按照《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稳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湖工职院发〔2024〕 21 号)要求,组织人员力量,全方位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大整治、“师生心连心”大走访“三大行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分管领域(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走访慰问,组织研判调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同时,积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下沉居住地社区、小区就近就便参与矛盾隐患排查、惠民政策宣传等工作,及时回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总支(支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对教学科研、项目建设、基层党建等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补齐短板弱项,力争圆满收官,以实干实绩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校落地见效。
3.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各总支(支部)要对2024年工作进行全面复盘,总结经验成绩,查摆问题不足。在此基础上,围绕实现“创全聚本”战略目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创新思路,优化思维,系统谋划2025年工作。
4.扎实推进12月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各总支(支部)要:
①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后续工作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要认真做好新发展党员档案资料整理报送、集中入党宣誓等发展党员后续工作;持续做好毕业学生党员和离职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做到应转尽转;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党员、外出学习教师党员的日常联系、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做好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②组织发动党员参与守水护水。要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要求,组织党员开展守水护水志愿活动。结合“三大行动”深入乡村振兴联系村开展1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或生态环保宣传宣讲,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加入十堰市环保志愿者分会和节水爱水护水志愿者分会。③做好2024年度党建工作考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准备工作。要对照学校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等要求,对党员发展、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以及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梳理、查漏补缺,为年度党建工作考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做好准备。
各总支(支部)要将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传达到每名党员,从严从实组织开展,及时登陆“十堰红”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如实做好记录,确保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党委组织部将通过信息平台常态开展调度,对进展缓慢的支部进行催办或通报。
联系人:甘锦文,电话:0719-8126042,15571157027。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2日